第一条(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 富川市科技园区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后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目的,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化,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采取另行征得同意等必要措施。
- 首页会员注册与管理——自我身份认证、会员维护与管理、防止非法使用服务
- 注册并发布租户公司信息——会员公司搜索、AI搜索优化支持、多语言自动翻译
- 投诉、咨询的处理 - 申请内容的确认、事实调查的联系/通知、处理结果的通知
- 接收和处理人工智能优化、博客和视频制作等各种支持项目的申请
- 运营社区公告板并在会员公司之间共享信息
第五条(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顺利处理,理事会可以委托如下个人信息处理。
- 受托人(受托人):Cafe24 Co., Ltd.(提供托管服务)
- 寄售工作详情:网站运营的服务器托管和数据存储
理事会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在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禁止以委托工作以外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技术和管理保护措施、限制再委托、对受托人的管理和监督等事项。
第十条(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
理事会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面管理,并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负责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的投诉和损害赔偿。
| 类别 | 个人信息保护官 |
| 负责人 | 河英秀 |
| 隶属关系 | ㈔ 富川市科技园区发展委员会·富川科技园区第2园区管理和指导委员会 |
| 联系方式 | 032-621-1180 |
| 电子邮件 | btp2@btpkorea.com |
第十一条(侵权的救济方式)
为了获得个人信息侵权的救济,信息主体可以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或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申请纠纷解决或咨询。
第十二条(修改通知)
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自2026年6月25日起施行,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如有补充、删除或更正变更的,将在变更实施前7天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